暂予监外执行是否需要上审委会
宁波奉化律师
2025-05-22
暂予监外执行并非都需上审委会。不同决定或批准机关有不同处理方式。法院在判决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,一般由合议庭审理决定,只有案件疑难、复杂、重大,合议庭难作决定时,才提请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。而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不涉及法院审委会。
为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程序,建议如下:
1.法院明确“疑难、复杂、重大”案件的具体认定标准,避免随意性。
2.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各自审批流程操作,加强内部监督。
3.各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加强沟通协作,确保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或批准权限分属不同机关,法院、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各有职责。法院在判决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,一般由合议庭审理决定,只有案件疑难、复杂、重大,合议庭难以决定时,才会提交审委会讨论。
(2)监狱管理机关对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,要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,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。
(3)公安机关对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,需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,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,此过程不涉及法院审委会。
提醒:
暂予监外执行有严格规定和程序,涉及不同机关权限。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,因情况复杂多样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法院在判决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,一般由合议庭审理后作出决定,只有遇到疑难、复杂、重大案件,合议庭难以决定时,才提请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。
(二)监狱管理机关对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,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,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。
(三)公安机关对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,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,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,在交付执行前,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;在交付执行后,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,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暂予监外执行不都需上审委会。法院、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对其有不同决定或批准权。
2.法院判决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,一般由合议庭审理决定,不一定要上审委会。只有疑难、复杂、重大案件,合议庭难作决定时,才提请院长提交审委会。
3.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批准时,按各自流程,与法院审委会无关。监狱服刑罪犯由监狱书面上报省级以上机关批准,看守所服刑罪犯由看守所书面上报设区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暂予监外执行不都要上审委会,不同决定或批准主体有不同流程。
法律解析:
对于暂予监外执行,不同机关有不同权限和流程。法院在判决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,一般由合议庭审理决定,只有在案件疑难、复杂、重大,合议庭难以作出决定时,才会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委会讨论。而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时,不涉及法院审委会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服刑罪犯暂予监外执行,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,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;公安机关批准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暂予监外执行,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,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。如果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
为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程序,建议如下:
1.法院明确“疑难、复杂、重大”案件的具体认定标准,避免随意性。
2.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各自审批流程操作,加强内部监督。
3.各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加强沟通协作,确保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或批准权限分属不同机关,法院、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各有职责。法院在判决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,一般由合议庭审理决定,只有案件疑难、复杂、重大,合议庭难以决定时,才会提交审委会讨论。
(2)监狱管理机关对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,要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,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。
(3)公安机关对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,需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,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,此过程不涉及法院审委会。
提醒:
暂予监外执行有严格规定和程序,涉及不同机关权限。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,因情况复杂多样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法院在判决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,一般由合议庭审理后作出决定,只有遇到疑难、复杂、重大案件,合议庭难以决定时,才提请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。
(二)监狱管理机关对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,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,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。
(三)公安机关对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,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,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,在交付执行前,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;在交付执行后,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,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暂予监外执行不都需上审委会。法院、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对其有不同决定或批准权。
2.法院判决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,一般由合议庭审理决定,不一定要上审委会。只有疑难、复杂、重大案件,合议庭难作决定时,才提请院长提交审委会。
3.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批准时,按各自流程,与法院审委会无关。监狱服刑罪犯由监狱书面上报省级以上机关批准,看守所服刑罪犯由看守所书面上报设区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暂予监外执行不都要上审委会,不同决定或批准主体有不同流程。
法律解析:
对于暂予监外执行,不同机关有不同权限和流程。法院在判决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,一般由合议庭审理决定,只有在案件疑难、复杂、重大,合议庭难以作出决定时,才会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委会讨论。而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时,不涉及法院审委会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服刑罪犯暂予监外执行,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,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;公安机关批准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暂予监外执行,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,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。如果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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